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湖州学院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办法》(湖院发〔2026〕45号)要求,为规范做好2026年下半年学生“全球课堂”访学项目总结验收和资助认定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审查内容
访学任务完成情况:学生需提交护照出入境记录、访学总结、课程作业、访学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证明已完成全部访学计划内容。
国(境)外行为记录:核查学生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访学单位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校内表现审查:核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学术不端记录。
材料真实性:确保学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,与申报项目一致。
二、申报流程
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、一式两份),并提交出入境记录、访学总结、课程作业、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材料至所在学院。
学院初审: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重点审核上述内容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,于2026年9月2日(周三)下班前汇总所有申请学生的《申请表》(附件1、一式两份、需签字盖章)、推荐名单(附件2、需盖章)、银行卡信息(附件3)及出入境记录、费用支付凭证、结业证明,纸质稿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12-512)。同时,将学生提交的访学总结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吴雅茗老师。
学校评审: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同学生处、教务处、计财处复审材料。
学校公示。拟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,最终确定资助名单,并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。
三、其他事项
违规处理:如发现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、隐瞒事实等失信情形,一经查实,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项,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
附件1: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
附件2:《二级学院学生访学资助对象推荐名单汇总》
附件3:《银行卡号信息收集表》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26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