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工作的通知公告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发布时间:2026-08-30浏览次数:10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湖州学院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办法》(湖院发〔202645号)要求,为规范做好2026下半年学生全球课堂”访学项目总结验收和资助认定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审查内容

访学任务完成情况:学生需提交护照出入境记录访学总结课程作业、访学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证明已完成全部访学计划内容。

国(境)外行为记录:核查学生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访学单位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校内表现审查:核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记录。

材料真实性:确保学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,与申报项目一致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一式两份),并提交出入境记录、访学总结、课程作业、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材料至所在学院。

学院初审: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重点审核上述内容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,202692周三下班汇总所有申请学生的《申请表》(附件1、一式两份、需签字盖章)、推荐名单附件2、需盖章)、银行卡信息(附件3)及出入境记录、费用支付凭证、结业证明,纸质稿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12-512)。同时,将学生提交的访学总结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吴雅茗老师。

学校评审:国际交流合作协同学生处、教务处、计财处复审材料。

学校公示。拟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 个工作日的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,最终确定资助名单,并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违规处理:如发现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、隐瞒事实等失信情形,一经查实,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项,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


附件1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

附件2:《二级学院学生访学资助对象推荐名单汇总》

附件3:《银行卡号信息收集表》



国际交流合作

2026830

附件1.docx附件2.docx银行卡信息收集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