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学生国(境)外访学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公告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发布时间:2026-03-27浏览次数:10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湖院发〔202514号)要求,为规范做好2026上半年学生全球课堂”访学项目总结验收和学分认定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审查内容

访学任务完成情况:学生需提交访学总结报告、护照出入境记录、访学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证明已完成全部访学计划内容。

国(境)外行为记录:核查学生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访学单位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校内表现审查:核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记录。

材料真实性:确保学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,与申报项目一致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访学总结、出入境记录、结业证明或推荐信、校内表现证明等材料至所在学院。

学院初审: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重点审核上述内容,于2026415日前上报推荐名单附件2),并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12-508)。

学校评审:国际交流合作处联合教务处、学生处复审材料,公示资助名单后发放经费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资助标准:按访学时长及地区分级资助,长期访学(≥1个月)最高补助1.5万元,短期访学1个月最高补助0.8万元,具体参照项目发布公告

违规处理:如发现材料造假、未完成访学任务或违反纪律,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经费。


联系人:老师(电话:19857229597

附件1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

附件2:《二级学院学生访学资助对象推荐名单汇总》


国际交流合作

2026327

附件1.docx附件2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