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湖院发〔2025〕14号)要求,为规范做好2026年上半年学生“全球课堂”访学项目总结验收和学分认定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审查内容
访学任务完成情况:学生需提交访学总结报告、护照出入境记录、访学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推荐信等证明已完成全部访学计划内容。
国(境)外行为记录:核查学生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访学单位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校内表现审查:核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学术不端记录。
材料真实性:确保学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,与申报项目一致。
二、申报流程
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访学总结、出入境记录、结业证明或推荐信、校内表现证明等材料至所在学院。
学院初审: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重点审核上述内容,于2026年4月15日前上报推荐名单(附件2),并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12-508)。
学校评审:国际交流合作处联合教务处、学生处复审材料,公示资助名单后发放经费。
三、其他事项
资助标准:按访学时长及地区分级资助,长期访学(≥1个月)最高补助1.5万元,短期访学(<1个月)最高补助0.8万元,具体参照项目发布公告。
违规处理:如发现材料造假、未完成访学任务或违反纪律,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经费。
联系人:吴老师(电话:19857229597)
附件1:《湖州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
附件2:《二级学院学生访学资助对象推荐名单汇总》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26年3月27日